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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771威尼斯.Cm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方案

作者:罗颖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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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我院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生和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身体条件合格;

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面试要求

1、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与风范;

2、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并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进行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和广博的文化知识;

3、能够正确理解、传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运用得当,注意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4、能够运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6、具有高校教师的综合素质。

四、面试环节、内容

(一)面试环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在面试场所要展示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三个环节。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1、自我介绍主要观察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考生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

2、说课主要是考生结合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考生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考生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主要是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养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答辩题目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专家也可在面试现场随机提问。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学科组成员在听取面试对象说课、答辩的基础上,依据评分标准,给出各单项分。学科组组长在综合学科组成员成绩评定结果的基础上,确定考生说课、答辩最终成绩,经小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作出评定结果。学科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审查委员会对各学科组报送的面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二)面试内容

1、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说课;第二部分是答辩(包含通过面试全过程对其的评价)。面试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说课部分: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

答辩部分: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养。

2、评分要求

面试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的范畴,是考生是否达到高等学校教师水平的水平测试,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终结性考试。面试的满分值为100分,第一部分的面试内容占60分,第二部分的面试内容占40分。面试成绩共分为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五、面试方法

1、面试采用学科组专家测评法。由各学科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评价,给出测评成绩,报审查委员会批准。

2、各学科组在认真听取考生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和分值,给出恰当的分数,并汇总面试结果。

3、各学科组除采用直接听课外,还可以采取现场提问考生、检查考生教学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地点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统一安排,此次我校线上远程面试的地点设在本校办公楼第一会议室、第三会议室,两考场同时进行。时间为:2022年18日上午、下午。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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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提前 30 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候考室设在第二会议室。考生要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说课的课程和章节,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45分钟课时)。

二、考生根据本校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和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考生要根据学校要求,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工作流程参加面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点工作秩序。

四、考生应按出场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严禁交换顺序。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将教材、教案和科研著作等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五、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闭,禁止携带摄影摄像设备,禁止大声喧哗。

六、考生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学科组专家要求进行说课、答辩。

七、考生说课时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是面试的主要观测点。

八、考生在说课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考生联系交流面试内容和情况。

十、考生不服从面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面试点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视行为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面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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